一、项目编号:FJSHYZB-2025-188
二、项目名称:屏南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38号楼5层
中标(成交)金额:21.440483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泓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 屏南县人民检察院物业服务 | 房屋公用部分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公用部分的环境卫生、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等 | 本项目全体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采购人规章制度特别是机关保密有关规定要求,均为政治面貌清白、无纹身、无刑事和治安管理处罚记录、各类人员应熟悉物业情况和本岗位的责任,服务意识好,敬业精神强等 | 1年 | 按照谈判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胤、陈依松、李锋(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费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经评审,智翔云创(福州)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屏南县嘉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提供项目经理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工程兼绿化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及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复印件、屏南县安康物业有限公司未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详细的奖惩制度,根据谈判文件“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及“《第三章谈判内容及要求》“二、技术服务和要求”中有任一项负偏离或未逐项响应,符合性审查不合格,响应文件无效。”的规定,以上供应商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其余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屏南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宝洋新区国宝路191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93-2103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人:叶浩、缪胧、小吴
联系方式:0593-2916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