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侨公共水域服务中心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保养部分)项目更正公告

一、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成交公告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更正内容:

  1. 原成交公告“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5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代理费收费账户:开户全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帐号:35050168610700002109”现更正为“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为5000元,由采购人支付。”

2.其余不变,特此公告。

更正日期:2025年08月20日

二、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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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水域服务中心

地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蛇头金湖路63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3-2526859

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联系人:叶浩、缪胧、小林

联系电话:0593-291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