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相关潜在供应商:
我公司受宁德市水利局委托,现拟对宁德市市本级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确定工作服务采购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市场调查。请对此有异议的潜在投标人,于2025年06月06日下午17:00前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可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举证材料、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迅地址、联系方式等)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至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谢谢配合。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电话:0593-2916316
邮箱:FJSHYZB@163.com
联系人:叶浩、缪胧、小郑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03日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1.项目范围
宁德市辖区内跨县区河湖、取水许可管理权限在市本级的水利水电工程、无需办理取水许可的中型水利工程等生态流量确定状况排查、名录制定;复核汇总辖区内县(市、区)上报成果,编制全市生态流量确定状况排查报告上报省厅。
2.编制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2.3《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2.4《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计算与泄放设计规范》(SL/T820-2023)
2.5《水库生态流量泄放规程》(SL/T819-2023)
2.6《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SL/T712-2021
2.7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
3.主要工作内容
3.1 收集并梳理辖区内跨县区河湖相关数据;
3.2收集并梳理取水许可管理权限在市本级的水利水电工程及无需办理取水许可的中型水利工程相关数据;
3.3排查上述范围内的生态流量状况。
3.4根据以上工作内容,编制全市生态流量确定状况排查报告。
3.5 复核汇总辖区内县(市、区)上报成果,复核各县(市、区)河湖断面和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目标确定成果。
4.工作成果
4.1 梳理辖区内跨县区河湖相关数据;
4.2 梳理取水许可管理权限在市本级的水利水电工程及无需办理取水许可的中型水利工程相关数据;
4.3 排查上述范围内的生态流量状况;
4.4 复核汇总辖区内县(市、区)上报成果;
4.5 编制全市生态流量确定状况排查报告;
4.6 完成本级以及复核各县(市、区)河湖断面和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目标确定成果;
4.7 编制完成全市河湖及其上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目标确定技术报告;
4.8 编制完成《宁德市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
4.9 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全市生态流量确定状况排查报告。
4.10宁德市河湖和已建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目标确定技术报告、宁德市流域生态流量保障实施方案。
5.成果审查审批要求
报告成果通过宁德市水利局组织的技术审查,并报省水利厅复核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