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蕉城南路90号)办公楼及附属楼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蕉城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蕉城南路90号)办公楼及附属楼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宁德市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蕉城南路90号)办公楼及附属楼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FJSHYZB-2019-19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小李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163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蕉城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

联系方式:李先生/138 5031 00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李/0593-291631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品目名称

服务期限

(年)

每年最高限价

(万元)

三年最高限价(万元)

1

1-1

物业管理服务

3

126

378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投标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投标现场须提供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进行核验,未带身份证原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2018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4、投标人需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说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未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函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5、本次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7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02日 08:30 至 2020年04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直接到本公司办理;(2)外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要求,以对公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及用途,名称可简写)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或通过邮箱发送扫描件至FJSHY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报名时间:[2020年04月02日至2020年04月09日](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