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林寺廊庑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华林寺廊庑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络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HYZB-2025-043

项目名称:华林寺廊庑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3.883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8839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标的名称数量最高限价(元)计量单位所属行业
1华林寺廊庑修缮及周边环境整治项目1438839.00建筑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要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磋商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资格承诺制: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特定资格1:供应商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古建筑范围资质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和许可证复印件。(3)特定资格2: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或省级(含)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岗位培训证书,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30日  至 2025年05月1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络报名

方式:(1)本项目不支持现场报名;(2)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的须按以下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沁园支行,账号:35050161610700002495,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并将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及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我公司(FJSHY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70号二楼开标厅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16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70号二楼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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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文物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号楼1011室

联系方式:吴老师/0591-831621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沁园路70号二楼

联系方式:叶浩、缪胧、小郑/0593-2916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缪胧、小郑

电 话:0593-2916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