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徳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声立方产业综合体大楼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宁徳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声立方产业综合体大楼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900]FJSHYZB[GK]2022014-1)
一、项目编号: [350900]FJSHYZB[GK]2022014
二、项目名称:宁徳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声立方产业综合体大楼公安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900]FJSHYZB[GK]2022014-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厦门市金光明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 厦门市海沧区新阳街道新光路8号 | 1875085.2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900]FJSHYZB[GK]2022014-1 包1
厦门市金光明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货物类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1 | A0699 其他家具用具 | 其他家具用具 | 金光明 | 以采购清单为准 | 1 | 批 | 1875085.2 | 1875085.2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郑维富 (包1) |
评审专家: | 杨维玲,高丽斌,卞智香,关贵清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2.1本项目合同包1招标代理服务费为30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一次性付清。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900]FJSHYZB[GK]2022014-1 包1 :30000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评审: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其中厦门市金光明工贸发展有限公司、厦门市泰顺德家具有限公司提供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不齐全,则不享受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加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徳市公安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宁德市大门山路1号
联系方式:0593-28208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0593-291631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郑
电 话:0593-2916316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