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疫病检测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疫病检测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HYZB-2018-1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163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方达0593-28222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陈0593-2916316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最高限价(万元) | 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1 | 1-1 | 全自动核酸提取系统 | 18.5 | 1套 |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能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2.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2017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并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2)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其它相关证明;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4.本项目由供应商自行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说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未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5、供应商所投产品国家有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节能认证、3C认证等),必须提供该产品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政府强制节能认证范围的还须提供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复印件并标注出该产品所在位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本章合格的供应商。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5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8年12月07日 10: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四、开标时间:2018年12月07日 10: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8年12月03日 08:30 至 2018年12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本地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的须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外地供应商购买询价通知书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章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及按本询价通知书第六章招标相关附件“附件2”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送达、传真或邮寄至我公司。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1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2月07日 09:00 至 2018年12月07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全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帐 号:35001682433052537321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4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22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询价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询价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询价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询价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