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宁德师范学院蕉城校区学生餐厅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7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HYZB-2021-027
项目名称:宁德师范学院蕉城校区学生餐厅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经营年限 | 经营地点 | 主要技术和服务要求 | |
1 | 1-1 | 宁德师范学院蕉城校区学生餐厅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 | 五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合同包1。(4)小型、微型企业:不适用于合同包1。(5)监狱企业:不适用于合同包1。(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适用于合同包1。(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投标无效。(8)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投标人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均可成为本项目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下列合格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③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无需提供)。
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2020年度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依法缴纳社保: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招标公告发布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
4.投标人需对其有无行贿犯罪情形进行说明或承诺(说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投标人未提供无行贿犯罪说明函或承诺函的,按投标无效处理;
5.投标人承诺在以往的餐厅经营管理活动中(包含正在经营的项目)信誉良好,未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投标人须对以上内容进行无条件响应承诺并提供专项承诺函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承诺成交后负责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投标人须对以上内容进行无条件响应承诺并提供专项承诺函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7.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对担任本次项目餐厅经理的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学历证明复印件;
(3)符合从事餐饮业健康要求,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
(4)无不良社会记录,供应商须对此条款进行无条件响应承诺并提供专项承诺函且加盖供应商公章,如若成交须在成交后提供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5)该项目经理现为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投标截止前供应商为餐厅经理缴纳的近六个月内(不含投标截止当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8.本次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9日 至 2021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方式:本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外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可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账号:35001682433052537321,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转账底单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名称可简写)传真或邮件形式发送至FJSHYZB@163.COM。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7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7月19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报名起止时间:自2021年06月29日起至 2021年07月05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师范学院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学院路1号
联系方式:吴老师/13004930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叶浩、小李/0593-2916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小李
电 话: 0593-2916316